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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关爱职工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06  来源: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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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应急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有力度、有精度、有温度地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和应急系统干部职工荣誉感、归属感,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倾听职工心声。通过信息化平台“局长信箱”及时听取干部职工诉求,鼓励建言献策,做到件件有回音。开展谈心谈话,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谈心谈话每半年不少于1次。

第二条 关心职工健康。每年组织健康体检、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心理疏导不少于1次。关爱女性健康,年度健康体检适当增加项目,保护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合法权利。

第三条 丰富文化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培育健康的兴趣爱好。每季度组织观影活动不少于2次,每半年组织不少于1次户外团建活动,利用春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趣味文体活动,利用“三八”“五四”“八一”等节日开展专题活动。

第四条 保障一线执法。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个人防护及季节性防暑防寒用品;为特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假日执法调休补偿机制。

第五条 关心客籍职工。关注客籍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婚恋、家庭情况,组织单身青年参加联谊活动,帮助客籍干部融入本地生活,统筹安排节假日值班,为其返乡探亲、处理家庭事务等提供便利。

第六条 关爱职工家庭。按规定落实幼儿保教费报销制度,对子女参加中、高考的干部职工安排其陪护。落实父母育儿(3周岁前)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住院带薪护理假。

第七条 做好关怀慰问。做好节日、生日、住院、婚丧嫁娶等慰问,足额发放慰问品(金)。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给予2000元慰问金。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为困难老干部提供帮助;举办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开展“银发生辉”活动。

第八条 关注干部成长。轮岗锻炼年轻干部,选派优秀分子“上挂下派”,积极向上级机关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支持与岗位相关的学历提升培训、资格证书考试等学习,工作日期间参加相关面授、考试的经批准可不计入事假。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创新实干、敢于担当者担负责任。

 第九条 培育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广泛宣扬典型事迹。用好《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及时开展重大专项奖励;结合年度工作开展年度定期奖励(含事业单位);积极推荐系统先进典型争取更多更高荣誉。

第十条 改善办公条件。逐步规范改善办公室、值班室设施,加强党员活动室、阅览室等党建阵地建设,加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关爱职工十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