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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27  来源: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目标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章,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顿、淘汰一批管理不规范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暂停、取消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重点整治内容:

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专项整治。

(一)安全培训机构

1.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没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教学场地,专(兼)职师资力量不足、理论和实训教师不具备教学能力,特别是未按要求配备并在培训中使用实训设备设施等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按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培训质量过程管控不严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制造假考勤、假合格资料、假档案等问题,未落实“一班一档”档案管理要求等档案管理不规范情况。

4.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的情况。

(二)考试机构

1.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在批准的考试场地外或使用移动终端组织考试,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纸质试卷代替计算机考试等情况。

2.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依托培训机构建立的考试点考培不分,培训机构人员组织监考和实操考评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随意变更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制定不合理、考试组织松散等情况。

4.是否存在实操考核设备设施配备与已开展的考核工种不匹配;实操考核设备不符合或达不到考核的要求;以问答和手指口述代替实操考试,模拟实操考试过度虚拟化等问题。

5.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归档不及时或补签、代签等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

1.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的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及新上岗和转岗员工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上岗,未将被派遣劳动者和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培训等情况。

2.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证书查验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以及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

4.是否存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三级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培训和考试流于形式、走过场,培训档案造假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相关链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