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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654410/2025-00001 发布机构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淮应急函〔2025〕1号 公开日期 2025-01-07
文  号 淮应急函〔2025〕1号 公开日期 2025-01-0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开展“邀约式”指导服务的通知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有效
关于开展“邀约式”指导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规范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为,体现“尺度”与“温度”并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应急系统推广开展“邀约式”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出邀约,做到“三明确”。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扩大“邀约式”指导服务的知晓面。企业有意愿“邀约”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取安全风险最大、管理最薄弱、极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表(附件1),明确指导服务时间、主体、需求,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各种易于企业接受的方式,提交至市应急局或属地应急局(安监局)。对未提出“邀约”的企业,不得以指导服务的名义进企业开展检查。

二、应邀服务,做到“三带领”。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自收到企业“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表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详细了解企业诉求,商议指导服务方式,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出现大而全、形式化问题。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要组织业务骨干、安全专家等多方力量,按照承诺时间和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对企业进行“靶向式”指导服务,填写《“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函》(附件2),对提出的每一项问题应注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并给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应邀服务要坚持“带服务态度、带检查清单、带行业专家”原则进行。

三、完成闭环,做到“三解决”。对指导服务后的企业,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要派专人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及时了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联系行业专家解决,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要通过指导服务工作,解决企业对安全管理要求不理解、解决法规标准理解不一致、解决问题整改要求不统一等问题,指导服务的同时完成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安监局)应高度重视“邀约式”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指导服务,分析各行业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共同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1.“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

    2.“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函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邀约式”指导服务申请书.docx

“邀约式”指导服务意见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