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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索 引 号 K12654410/2023-00009 发布机构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淮安发〔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2-03
文  号 淮安发〔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2-03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淮安市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有效
关于印发《淮安市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年来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为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化解相关领域安全风险,市安委会制定了《淮安市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并加强对各县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市安委办要对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淮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关于印发《淮安市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docx

相关链接:《淮安市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