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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654410/2022-00021 发布机构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5-19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5-19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公示信息进行清理退出,制定我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

一、信用修复相关规定

企业如何申请信用修复?

方式一:通过“信用中国”移动客户端(APP)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需完成实名法人认证并登录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方式二:通过网站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二、信用修复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被依法予以公示后,可以结合属地要求参照“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流程进行信用修复工作。具体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

修复方式包括 :一、通过信用部门修复。仅适用于处罚内容为罚款、警告、责令整改等,受处罚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提供材料1.材料一承诺书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义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缴费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处罚仅为警告的,企业可提交整改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修复,修复完成后及时告知原行政处罚机关。二、通过原行政处罚机关修复。适用于所有类别的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修复需提供材料一、材料四;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修复需提供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材料五、材料六。申请信用修复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填写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生产经营单位登录“信用中国”进行信用修复。

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517-83508096,13952398792。

三、具体流程图及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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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信用修复承诺书

 

“信用中国”网站:

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后四位:(证件类型)/(号码后四位),于年月日,被省市(区)  (行政决定机关)处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现我单位申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修正违法行为、履行处罚决定书项下相关义务;

二、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在信用修复完成后,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公示期向社会公示,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同意将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材料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微信截图_20220923104256.png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docx

相关链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