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要闻
县区动态
通知公告
政声传递
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要求和省厅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现将第二批具备法定基本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培训范围进行公布。
附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新增培训范围一览表(第二批)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新增培训范围一览表(第二批).xls